又一起电动踏板车意外!网民怒吼受够了!
上周六晚(21日),发生一宗涉及个人代步工具的不幸车祸:年轻的电动踏板车骑士,疑载着女友超速,结果撞倒一名骑脚车的65岁妇女。至于警方以鲁莽行为造成他人伤害罪,逮捕该骑士。 根据《联合早报》的报导,这位名为王美英的妇女,在机场物流公司当包装员。意外后她头破昏迷,被送往樟宜综合医院抢救。而妇女儿子受访时称,母亲动完手术后,可能变成植物人。 而涉事骑士,是从网上购买的Dualtron电动踏板车,重量不符合陆交局设下的20公斤的规定,最高时速更可达每小时70公里。 有关报导引起网民反弹,除了对因事故造成妇女受伤感到痛心,也质疑政府当前的管制措施,不能再让普通群众,走在人行道上也要提心吊胆,深怕不知何时突然杀出踏板车,万一发生意外,根本是无妄之灾,还要倒贴医药费和个人受到惊吓。 更有网民恫言,要行使手中一票反对这类个人代步工具,看来有关选区的议员,要自己看着办… …。 本社主编也曾差点被擦撞 妇女被踏板车撞伤,本社主编许渊臣也深表忧心,他在英语站的社论中,也分享自己也曾差点被开着电动踏板车的人士擦撞,但是对方根本无意放慢速度,或为他人着想。 在刑事法典下,若他人因疏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或造成严重伤害,都能处以最高四年的监禁,或罚款一万元,或两者兼施。 “然而,罚款涉事者,能帮伤者或他们的家属支付医药费、甚至补偿失去的生命吗?上述妇女的家属也不太可能从20岁的青年踏板车骑士那,得到多少补偿,陆交局也没强制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必须参与保险或第三方索偿。” 他也提及,在最近一次涉及踏板车的类似事故,一名踏板车骑士被判处监禁18天,伤者也得以为住院48天索赔1680元。但,如果伤者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生计被影响那又该如何? 许渊臣:有本事立法对付假新闻,理应能更好地解决公共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