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龙总理起诉本社总编许渊臣诽谤案,控辩双方在大年初四(本月15日)进行口头辩论。

只因一篇文章中,复述了总理弟妹李玮玲和李显扬的指控,总理李显龙提告本社总编许渊臣诽谤。诉讼在去年11月30日进行,一直持续到12月3日。在昨日法官聆听诉辩双方结束陈词,将给予两周时间提呈补充资料,并保留裁决。

许渊臣的代表律师是林鼎,昨日在庭上质问控方,若不是总理李显龙提及,又是谁让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相信欧思礼38号故居可能被宪报保留为古迹?

“如果不是总理,又会是谁让他(李光耀)产生这个印象?(故居将保留)?”

林鼎昨日在庭上分析,这绝不是李显扬和李玮玲会这么告知父亲,因为他们都支持拆除故居;即便李光耀生前的私人律师柯金梨也不会,因为她坦言曾两度查找欧思礼路38号故居,是否已被宪报为古迹。

林鼎也再次提及去年审讯时抛出的疑点,是否总理与夫人有意迁入故居(去年总理曾在庭上强调,若故居被保留的一些考量,包括出租,或自己先住上一段时间,直到其敏感性降低,或房子被拆除)。

林鼎也再次指责总理“没有勇气”提控自己的弟妹,因为弟妹们拥有他不愿在庭上被公开揭露的文件。

他认为,对许渊臣的诉讼,就像总理对时评人梁实轩的官司一样,是一场“代理官司”(surrogate litigation);也抨击总理发起的官司浪费时间,且毫无必要。

他指出,涉案文章仅仅是复述了总理弟妹早前已公开的指控,也无证据能说明, 总理为此蒙受损失。但文达星则重提,总理早前接受盘问时,已表达本身的信任、信誉和尊重蒙受损失。

更何况,网友们的讨论,多围绕在何晶在社交媒体转发帖文的行为,和具诽谤性内容毫无关系。

对此,总理代表律师文达星承认,固然评论留言多围绕在何晶分享的帖文,但也辩驳读者的反应与要索讨的赔偿无关,反之有关文章对总理信誉的影响是关键问题。

高庭法官林茵倩则询问,就当事人是否蒙受损失,是否有案例也把读者评论留言纳入考量因素?但文达星却质疑是否会有读者站出来供证,他们只对何晶分享的文章感兴趣,不受文章中的指控影响?

再者,若读者对文章的反应也纳入考量,那么日后诉辩双方也可传召证人,来表达他们对涉事内容的反应,但这将涉及到许多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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