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女雇主长达4个月的折磨,女佣不顾生命危险,从15楼阳台爬窗逃到1楼。法官训斥女雇主行为残忍,本月18日判处她监禁10个月2周。
被告努尔是一名人力部客服人员,涉嫌蓄意伤人和恶作剧控状等15项控状。控方将以其中六项提控,其余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受害者为24岁印尼籍女佣,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为被告工作。期间曾因没有帮被告女儿涂药膏而被掌掴,类似的事情不止一次。
随后受害者要求更换雇主,为了不让女佣更换雇主,被告曾一度答应不再对她施暴,甚至帮女佣举报前雇主,让女佣感激不尽。
好景不常,努尔随后又再度施暴,用一串钥匙割伤受害者的颈项,并威胁她就算是哭也不会有人会帮她,因为门是锁着。
用雨伞、梳子等物品殴打受害者
施暴次数不仅一次,被告也曾因受害者没帮男雇主清理电单车和头盔,拿雨伞打受害者的头部和戳他的腹部。
2018年4月,努尔发现受害者竟有手机,并打开浏览,发现女佣将她孩子的照片上传至脸书,像是把孩子们当作自己的孩子。
此举惹怒了努尔,抽了受害者一记耳光,并将手机扔到地上,没收了手机。此后一周,她几乎每天都要打受害者,还要拉扯她的头发。
随后,受害者再度要求更换雇主,但却被被告掌掴,并斥责她已经为了受害者花了不少钱。
同年4月29日,受害者为了能够更换雇主,设法取回手机,并藏在公寓内,但被告却发现手机不见了,一怒之下扇了一记耳光,还用梳子戳了受害者的额头,要求她找到手机。
为了防止受害者逃走,她还锁上所有的门。
对她拳打脚踢,还羞辱受害者是妓女
施暴的情况日益加重,即使不是受害者所犯的错,受害者都会遭受雇主的虐待,如扯着头发强行将她拖到厕所内、仅仅因为找不到戒指而对他拳打脚踢。
甚至被告还羞辱受害者是妓女,欲勾引她的老公,用扫把打她。女佣不堪折磨,当晚凌晨2点决定逃跑。
由于单位被反锁,女佣从阳台爬入房间后,把衣服丢到楼下,再爬窗逃。她花了一整个清晨的时间,从15楼攀爬到一楼,最后才到警局报案。
被告于9月28日认罪。控方表示,受害者身上多处伤口,事发后没工作,因此要求被告支付7千元的赔偿金。
然而,被告的代表律师则称被告孩子患有疾病,需要大笔资金动手术,没有能力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针对被告的种种行为,法官在下判时,训斥被告的残忍行为,造成女佣身心受创,受害者为了逃离,竟在深夜冒着生命危险爬窗逃跑。
对于这种残忍的行为,法官表示是无法容忍的,需以严惩达到警示的作用,因此判处监禁10个月又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