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党盛港集选区议员何廷儒指出,要确保无辜的人们在司法体系中获得公平待遇,四个关键单位必须良好运作,坚持立场,更应该时时做出改善、监督和审核,避免弱势群体的权益被忽略。
她昨日(11月4日)在国会中指出,支持林瑞莲所提呈的议案主题,即“司法途径众人享有”。刑事司法在人们普遍认知中,就是将罪犯绳之于法,依法处置,而这也是我国司法体系所需要达到的重要目标和成就。
她指出,司法途径拥有四个单位占据非常重要的“分量”,即负责根据程序展开调查的警方、审核案件的总检察署、树立定罪标准的法庭法官,还有就是代表被告的律师公会辩护律师,确保法官不会只听到单方面的证词。
要达到“司法途径众人共享”,何廷儒认为这四个单位必须要足够“坚硬”和“扎实”,更以以印尼籍前女佣平反案为例指出,唯有司法体系“扎实”了,才能确保无辜的民众获得公平的待遇。
司法体系将影响社会分歧
“新加坡的司法体系在国内国外享有好评,这是我国众多法官、警察、检察官在维护公共利益的领域中,所做出的极大贡献。我们没有任何轻视他们多年努力的意向。在此,我们也重申,工人党没有影射司法体系残缺无效的任何意图。不过,我们依然坚决认为,必须确保司法体系能够在公平、无障碍、独立的环境下继续发展。”
何廷儒认为,这对我国司法途径非常重要,对弱势群体而言亦然,因为这能下一个“巴蒂”可以更顺利地争取到正义。“我们需要谨慎的意识到,司法体系大楼的屋檐若建得太狭窄,要进入的人不免会觉得门槛太高,甚至挤不进去。久而久之,就会扩大社会的分歧。”
她披露,我国弱势群体或许是没能力聘请代表律师、或缺乏相关的知识,在面临控状时不知所措且慌张,都让他们曝光在被错误定罪的风险和挑战中。而就算他们有能力诉诸法律,也会因经济能力不足无法提交保释金,导致自己被扣押候审,被迫失业,甚至遭家人朋友排斥。
此外,她认为辩护律师的处境也非常地不平坦和友善,因为辩护律师没有任何扣押证据、或要求证人提供证词的权力。
建议数项改善措施
为了确保资源不足的弱势群体在司法体系内,拥有同等争取公道的机会,何廷儒建议了数项改善措施。
她所提出的建议包括,建设平衡检察官提控的决定权、审核警方调查过车、立法监督总检察署起诉被告权力等。“林瑞莲也曾提到用分期贷款的方式偿还罚款、设立非金钱保释条件,并且允许被告用我国其他官方语言,如马来语、华语或坦米尔语为警方提供书面供词。”
何廷儒也表示,在为自己辩护的途径方面,也不能忽略司法体系的平衡,即司法机构和法院必须拥有足够的执法权,不让罪犯逍遥法外,同时也要保障无辜人士拥有伸冤的机会。
她重申,“公正”和“公平”是我国建国心约的基础理念,国家领袖承诺为民打造的社会基石,因此扩大司法体系的大门、持续巩固体系下的四个单位,才能够确保国人生活在法律庇护的环境中。而人人都得以伸张公义的情况下,才算得上“司法途径众人共享”,也是我国民主制度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