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管理大学一名学生,四个月内19次偷拍同一名女生裙底,手机内还被搜出有37段猥亵视频。
24岁被告田家聪(音译 ,Tien Kiat Chong)被指于去年5月28日至9月3日之间,偷拍一名女子裙底,共19次,违反侮辱女性尊严和影片法令。
控状并未透露其干案地点与女子身份。
此外,他也被指控在去年9月4日晚上9点,于盛港地铁站被发现手机内藏有37段猥亵视频。庭上没揭露,被告的罪行如何被揭发。
根据刑事法典第509节相关条文,偷拍触犯侮辱女性尊严罪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长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影片法令,一旦罪成,每拥有一部影片可面对至少1千元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案件将于11月5日过堂。
据《联合晚报》报导,新加坡管理大学指被告仍为该校学生,因此校方会严厉看待任何不当行为,但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校方也不予置评。
校方表示,若学生违反行为守则,将会面对纪律处分,包括停学或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