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将饮料喝了后放回超市货架的两名青年,今日(27日)被判缓刑,并需监视九个月。
据《亚洲新闻台》报道,两名被告包括年仅18岁彭耀明(译音,Nigel Pang Yew Ming )和负责拍摄的17岁被告,必须履行60小时的社区服务。
由于17岁被告未满18岁,根据近日修改的《儿童与青少年法令》(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s Act),被告身份不得公开。
两人父母必须交出5千元作为担保,确保两人在缓刑期间行为良好,并且规定晚上10点至凌晨6点之间不得外出。
被告于今年2月份涉嫌在武吉巴督的职总平价超市,将两瓶喝过的果汁放回冷藏架上,而且将其拍成恶搞视频上传至网络,并备注“如何传播武汉病毒”的文字,引发社会关注。
被告于上个月承认公共滋扰的控状。公共滋扰罪名的最高刑罚为监禁长达三个月、罚款高达2千元,或两者兼施。
法官在宣读审判时,也警告两人若是重犯,缓刑监视令可被撤销,重新下判。
Subscribe
Login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