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性骚扰女儿的男子出狱后再犯案,强迫情妇未满10岁的小兄妹到酒店看黄片长达24次,还逼他们乱伦并拍下乱伦影片,被判入狱24年以及24下鞭刑。
47岁的被告是一名清洁督工,他在2012年和自己的下属,女清洁工发生婚外情,随后认识女清洁工的孩子,9岁的儿子和8岁的女儿。
法院为了保护受害人身份,因此下令所有媒体不得报导被告姓名。
据控状指出,被告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借故“定期”将兄妹二人带到芽笼一带的廉价酒店内过夜,让他们用手机看黄片,还要他们脱衣服重演性爱片段。兄妹被指示彼此接吻和亲乳头,被告还要求妹妹为哥哥进行口角,还在哥哥身上模拟性爱动作。
被告当时用手机拍下小兄妹的“表演”,若对表现不满意,就会要求小兄妹重演,甚至对他们拳脚相向,令害怕的小兄妹不得不屈从。被告同时也威胁小孩们,禁止他们将有关事件告知别人。
被告多次将小兄妹带到酒店内“过夜”,依据酒店纪录,被告和小兄妹在这三年的入住纪录多达24次。
一直到有次小妹妹拒绝和被告外出,并告知母亲不愿再见到被告后,因为被告会殴打她和哥哥,情况才停止了。但是,她没有暴露遭性虐待的事件,因为觉得羞耻且认为父母并不会相信她。
四年后被告和受害者重逢
事发四年后,被告和小兄妹于2018年相遇,并给小兄妹他的联络号码。当时已14岁的小妹妹想被告要求香烟,而在一单位内和被告会面,被遭被告性侵。
据法庭文件指出,小女孩当时透过性行为,向被告换取香烟和金钱。两人的交易持续进行,被告甚至要求拍下小女孩和别人发生性行为的录影片段。
受害的哥哥在2019年因盗窃及与未成年女子发生性行为被逮捕后,在接受心理健康评估时,指出小时候曾遭受性虐待,才揭发了被告的罪行。
被告于同年1月被警方逮捕,两名受害者都被送往心理健康研究所接受评估和治疗。
被告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曾因性骚扰其4岁女儿而入狱。依据他对受害者做出的反复性性虐待行为,且性虐程度随着时间推移而升级,被诊断患有恋童癖。
他面对两项性侵小兄妹的,以及一项教唆未成年人进行性行为的控状表示认罪,还有13项控状在考量中。
控方原本要求判处26年监禁及24下鞭刑,强调被搞得“不正当行为”让兄妹生活变得很糟糕,哥哥甚至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罪恶感和耻辱感。
控方也表示,被告因性骚扰女儿而入狱,出狱不到两年的行为却再次对孩子构成严重和真实的伤害,实在不可轻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