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在超市内将果汁逐个打开、品尝后放回架子上的两名青少年今日(7月16日)面控,皆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
据法庭文件指出,两名被告分别是17岁,负责拍摄的Quek Xuan Zhi和18岁的Nigel Pang Yew Ming。两人于2月6日下午6时45分,在武吉巴督西7道的一家超市内,抽出数瓶果汁、品尝后放回架子上,并将有关短片放到Quek Xuan Zhi的社交媒体Instagram账户上。
17岁的被告还在短片上标题了 “传播新冠病毒的方法” ,当时就吸引了逾千人关注。
审判过程中,Nigel Pang Yew Ming曾表示他不同意使用“冠毒”标题,但是之后,他同意所宣读的事实声明,即他知道Quek Xuan Zhi会将短片加上字幕,随后发布到Instagram上。
被告Quek Xuan Zhi的辩护律师Tan Hee Joek申请缓刑,并指有关短片原本只上载到一个私人账户中,是其他朋友将它传播出去的。
控方指出,虽然当时只是上载到私人账户,但是被告应该知道其账户拥有大量关注者,且极有可能会被疯传。
此外,他也不反对对两名被告施予缓刑。
Nigel Pang Yew Ming的辩护律师也同意施予缓刑,并认为这是最恰当的判决。
两名被告面对一项妨害民众控状,两人均已认罪。
法官要求评估给予两人缓刑的报告,两名被告将于8月27日重返法庭聆审。他们或将入狱三个月、或罚款2000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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