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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确认国家安全、经济受威胁 陈如斯:总统有权宣布紧急状态

网络公民 by 网络公民
3月 26, 2020
in 政治, 时事, 社交媒体, 舆论,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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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前进党秘书长陈清木早前建议,若本届政府期限到期疫情仍持续,可考虑由总统组织临时政府,直至疫情结束才召开选举。

对此,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昨日(25日)在国会反驳上述建议,并指尽管在面对疫情危机当儿召开选举并不理想,但展延大选至超过规定的期限也有违宪法。

他声称这类建议“有误导性且无助现况”,他指经过咨询总检察长意见后,后者认为推迟选举至规定的期限是违宪的。

张志贤强调,只有在宣布紧急状态下,才能展延选举。“尽管我国也曾渡过许多危机,不过自我国独立以来,从未展延政府任期超过宪法的规定以外。”

不过,国人为先党党魁陈如斯同样引述新加坡宪法反驳张志贤,指宪法也赋予总统,若确认局势确实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和百姓生计,总统有权发布紧急状态。

他认为,眼下冠状病毒19,已威胁到国人的经济和生活。若疫情拖沓至明年4月仍未消散,有理由可宣布紧急状态并展延选举。

陈如斯曾在2011年,与陈清木医生、陈钦亮和陈庆炎博士等人竞选总统。

陈如斯早前在接受本社专访时曾表示,在疫情危机下若召开选举,政府等同把自身利益摆在国人性命健康之上,是“不负责任的”。

他呼吁政府当前应全力抗疫,反对党也会和政府“同仇敌忾”。但是现在选举反而会分散国人的注意力,无法团结国人力量共同抗疫。

在宪法第150条下,国会依据紧急状态下的合理理据,可制定相关法律,与此同时也可展延选举。

若紧急状态结束,所有在紧急状态下制定的法律即作废,意味着那只是为协助国家渡过紧急情况下的临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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