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发出声明,指该公会不是纪律审裁庭资料库,也没有“法定义务(statutorily obliged)”把有关林学芬的审裁记录副本提供给公众。
昨日(3日),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格雷戈瑞•维贾延德兰(Gregory Vijayendran)针对媒体询问,发表声明“厘清群众误解”,指民众应该去向审裁庭秘书处购买,而不是向该公会索取。
此前,在林学芬丈夫李显扬的一则帖文中,曾指出前者不认同审裁庭的报告,将在公堂审理时力争。
“群众都能透过律师公会获取有关闭门审裁庭审讯的完整记录。我呼吁群众仔细审视之,以达致他们对此事的独立结论。”
审裁庭秘书处是由最高法院设立,为审裁庭提供行政支援。
维贾延德兰称,民众可以从审裁庭秘书处,以一定费用购买有关记录副本。
他也表示,律师公会已遵循律师专业法令第93(5)条,在今年2月出版的公会月刊《法律公报》,发布有关审裁庭对林学芬的调查结果和裁决。
上月21日,纪律审裁庭发表裁决报告,裁定李显扬妻子林学芬,为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准备遗嘱一事,专业行为失当,违反律师专业法令。
《海峡时报》星期刊报导引述审裁庭对林学芬妻子措辞严厉的批评,指责后者“不诚实,试图将证据形塑成自己是无辜受害者的形象”,以及“李显扬的行为也同样欺瞒。”
目前,林学芬的案子相信将转介到三司特别庭(Court of Three Judges),这也是我国处理律师失当行为的最高纪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