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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樟宜监狱文章传播 通讯新闻部下达访问禁令

蓝桑 by 蓝桑
1月 24, 2020
in 公民社会, 新闻, 时事, 言论自由, 防假消息法,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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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通讯及新闻部指示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禁止新加坡用户访问马国捍卫自由律师团(LHL),阅览一篇有关樟宜监狱以残酷和不合法方式处决囚犯的文章。

当局是针对在捍卫自由律师团未能在周三(1月22日)发出更正指示,而采取有关行动。

内政部日前针对有关文章,援引《防假消息法》(POFMA),要求马国捍卫自由律师团(LHL)、《网络公民》、雅虎新闻及新闻工作者韩俐颖,发出更正指示。

但是,捍卫自由律师团已经宣布拒绝遵守指令。

新加坡通讯及新闻部昨日(23日)发出文告指出,基于该律师团不遵守有关的更正指示,当局已经指示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nfocomm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发出访问阻止命令,即要求互联网访问服务供应商禁止我国用户访问相关虚假信息的在线位置。

“发出给捍卫自由律师团的更正指示,是要求当局将事实和虚假报导并列,让新加坡的用户可以阅览两个版本,并做出自己的结论,但是该律师团选择拒绝遵守。”

“访问禁令将确保在没有事实证明的情况下,虚假信息不会再我国国内传播。”

当局指出,若律师团之后依据命令发出更正通知,有关的禁令将会取消。

有关禁令是针对捍卫自由律师团于本月16日的新闻稿中,称樟宜监狱以残酷和不合法方式处决囚犯,且若绞绳断裂,则朝囚犯的脖子后方使劲踢断。还指他们的声明是来自前任和现任监狱官员的证据。随后,雅虎新闻、新闻工作者韩俐颖、本社也有报导或分享上述马国律师组织的文告。

内政部驳斥捍卫自由律师团作出不实指控,指监狱官员曾受过“残酷行刑”的训练,而新加坡政府也批准有关方法,并采取措施加以掩盖。

“这些指控完全没有根据,而且根据记录,绞刑用绳索从未断过,监狱官员也未曾受过‘残酷行刑’的训练。”

捍卫自由律师团坚定立场,于周三表示有关文章是根据我国前任和现任监狱官所提供的证据及无可挑剔的服务记录陈述。他们也批评《防假消息法》是在争议中通过的压迫性和非民主性法令,更指内政部的命令是关于了马来西亚公民的言论自由权。

有关文章的作者为自由律师顾问N.苏伦德兰(N. Surendran),他也是马国巴东色海的前国会议员,以及前公正党副主席,之前曾多次发表言论,反对新加坡处决马国涉嫌运毒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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