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参与三起总额高达850万元的房屋贷款套现(cashback)诈骗案,10人今早遭商业事务局提控上庭。
警方于周一(11月2日)指出,当银行意识到有问题时,这群人还尝试骗取总值290万元的第四次房贷套现。
十名被告中有两名产业销售商、两名房屋经纪人、两名买家、一名产业转让律师和三名中间人。
调查显示,案件发生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
警方指出,产业销售商和代理人在确定了房屋售价后,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抬高售价,将所获得的超额贷款分配给其他的合作者。
申请过程中,代理人还招募了中间人和买家购屋,并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提供伪造收入文件。
在两年期间,被告成功获得总值为851万8000元的三笔贷款套现,他们还在进行着第四次,总值为290万元的诈骗行为,使得贷款总额达到1139万8000元。
警方指出,当一名中间人拖欠贷款时,银行变得谨慎了,随后也以亏损超过290万元的价格出售三个房产。
今天,三名诈骗案主脑被控欺诈和伪造文件罪,其中一人面对其他七项和刑事犯罪有关的指控,包括刑事违反信托罪以及伪造印花税证书。
两名中间人被控诈骗,两名买家则被控执行转让契据,而经纪人则被控与他人串通,欺诈执行转让契据。
根据刑事法典,诈骗首脑、中间人、卖家和经纪人若罪成,或面对监刑、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印花税法令》,其中一名首脑将因为使用伪造印花税证件,而被起诉,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一万元,或三年的监刑,或两者兼施。
而根据《土地业权法令》,负责土地转让的律师将被控违法证明非法证件,一旦罪成可能被罚款不超过2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