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水源、土地及天然资源部长西维尔表明,尽管马方已经失去了在1987年至2012年期间检讨水供价格的资格,但马方仍有权重新检讨。
综合媒体报道,马国总检察署已证实,根据1962年水供协议第14条文,在协议签署后,每年仍可检讨水供价格。
日前马方认为,把生水以每1000加仑3分的价格卖给我国,水源价格过低。
而马哈迪自去年5月再次出任首相以来,已多次提出重新检讨新马水供协定,根据1962年新马水供协定,双方在协定签署后的25年可重新检讨协定条款,而马方则在1987年选择不调整水价,因而失去检讨水价的权利。
西维尔表示,“希望新加坡政府能够接受并商讨这项课题,我们需要这么做,因为水价相当不合理,与其他国家相比,也显得太便宜。
他续指,目前水源、土地及天然资源部已准备针对此事与新加坡当局会面,政府将深入研究过这个议题,确保双方从此获得正面和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