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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报导CECA下印籍雇员本地工作期限 海峡时报致歉

北雁 by 北雁
11月 12, 2019
in 劳工, 多媒体, 新闻, 时事, 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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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9日),新加坡贸工部长陈振声驳斥民间说法,指新加坡-印度全面经济合作协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简称CECA)并没有授予印度国民无条件进入我国,或成为我国移民的特权。

他抨击在社媒流传的假消息制造国人在经济不确定下的恐惧,甚至于玩弄种族议题,并表示政府严正看待这些分化新加坡社会的企图。

在《海峡时报》的报导,指批评者质疑印度方面借着CECA中”公司内部调动人员“之便,大量调动印度国民来新加坡工作。

对此《海时》辩护道政府对于”企业内部调动人员“(intra-corporate transferees)有严谨定义和附加条件,使之难以被利用;并指出有关企业内部调动人员,在前来新加坡之前,必须在有关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且只能在此逗留五年。

不过《海时》说错了。

在昨日的报导,本社分析CECA下的第九章下,两国同意的相关人员调动的事项。提到有关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将允许专才入境,并且工作长达两年,可延长至不超过8年;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公司内部调动人士是指受雇于公司不少过六个月、拥有一年至三年的工厂经验的员工。

附带一提,相关公司雇员,在该合约第9.6条约下,可带着家眷到工作国家。

《海时》刊登更正启事

据了解,《海时》在昨晚更正文章,也发布更正启事致歉,表示原文中他们实则引用的是世贸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也确认在CECA协定下,调动雇员只需在有关公司工作不少过六个月,且可以在工作国家逗留不超过八年。

”我们对于错误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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