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杀他啊!”,参与制伏46岁偷拍男嫌犯的五名公众之一,如是指出。他们是在小印度地铁站目睹嫌犯偷拍女子裙底风光后,将对方制伏时,对方却突然呕吐后身亡,令他们感到措手不及。

受询及此事时,新加坡警察部队证实于上周五(11月1日)中午12时45分,接获人民投报。惟,当他们赶抵现场时,嫌犯已躺在地上无声无息了,警员在医务人员抵达前,为男子进行心脏复苏术(CPR),但是医务人员随后检查,宣布嫌犯当场死亡。

警方将此案列为非自然死亡案件处理。

追捕者曾尝试救人

据悉,嫌犯为46岁的何志明(译音),他被人目睹在小印度地铁站偷拍女子裙底照,因此被“追捕”到尼文路(Niven Road)后遭五人压制在地上。但是嫌犯却开始不断呕吐,令制伏他的五人都吓了一跳。

他们在嫌犯出现异状后就松手了,有者想为他进行心脏复苏术,甚至从家中拿出急救箱想帮助嫌犯,但是嫌犯已经一动不动了。

据《新明日报》周日刊出的报导,其中一名追捕者表示,嫌犯的体型比他还大一些,而且在追捕行动时,他被推倒在一旁,甚至扭伤了脚踝。但是嫌犯突然死去也令他感到非常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失眠了两个晚上。

《晚报》也指出,另一名追捕者在接受警方录供时,几乎崩溃了。

据一名不愿具名的受访者指出,身穿橙色T恤和黄色百慕达短裤的嫌犯,被五人逮住时,仅被压制在地上,手被反扣在身后,也没人像叠罗汉般压在他身上,因此相信并非该五人导致其死亡。

另一名22岁的女目击者指出,嫌犯当时脸色青白,且大张着眼睛,死状非常恐怖。

警方在抵达现场后,展开了将近3小时的调查,随后在下午4时许才解除现场的封锁。

嫌犯遗体也在当时,由抵达现场的验尸人员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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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三名马籍巴士司机状告新捷运

再有三名巴士司机,向本地巴士业者新捷运(SBS Transit)另一起诉讼,指责后者在加班和休假日工酬上涉嫌“违反雇佣法令”。 Carson律师楼在脸书证实上述诉讼,并透露上述巴士司机都是马国人,刚在上周向推事庭提呈诉状。他们的申诉也和此前的五名巴士司机一样。 该律师楼律师拉维(M RAVI)将代表他们申诉。 在今年九月底,五名巴士司机分别状告本地巴士业者新捷运,指责后者违反加班工酬条款,支付不足工酬。 原告指责他们被预期在休假日之前,可“连续7日工作无休”,这不符合双方同意的聘任书,故此可能违反《雇佣法》36条,即员工理应每周获得休息日,或者值班超过30小时理应获休假。 他们也控诉,被要求“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认为这违反《雇佣法》规定的法定工时。 新捷运在10月18日,宣布把上述薪资诉讼,申请从推事庭转移到工业仲裁庭(IAC)审理。诉讼在11月4日开审,诠释新捷运和全国交通工友联合会(NTWU)签署的集体协定中,有关超时工作和休息日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不过,根据法官书面判决,指新捷运在休息日、超时工作薪酬和工时方面,未违反上述集体协定。 法官是根据新捷运提供的雇佣合同、轮值表和薪酬计算样本作判断,也指休息日条款也未违反雇佣法。 在此前的听证上新捷运指,据雇佣法一些重要服务领域如公共交通,该公司可要求司机工作超过法定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