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新加坡内陆税收局)

新加坡内陆税收局(IRAS)在过去两个月中,成功逮捕了涉及长期循环式消费税逃税行为的10名犯罪集团成员。

当局于周三(11月13日)发出文告指出,该局税务调查员于10月23日至24日,以及11月12至13日所展开的突击行动中,首次援引消费税法令所赋予的新权利执法。

在全岛展开的突击行动中,官员们突击了36家企业和包括加冷、淡滨尼、蔡厝港等73个地点,起获约200台电子器材和商业记录,并有41人被带到当局调查。

税务调查官指出,“逃税者正在改变其形象。以往我们只针对未能完全报告其收入,或申报某些消费不被纳入税收的商人,才会展开调查。现在,我们必须和更多曾涉案违规成员的犯罪集团打交道”。

“有些嫌疑人可能会非常不合作,他们会尝试销毁纸质文件,或拒绝交出证据。透过新的逮捕权力,我们的调查员可以更有效地将肇事者绳之於法。”

调查循环式欺诈逃税案

在此循环式欺诈逃税案,或“旋转木马式”消费税逃税骗局(carousel frauds)中,同一商品会透过人为的供应链进行交易,而商品最终将被运出口。虽然供应链上的多家公司看似无关,但是它们通常都由一个策划单位负责。

税收局指出循环式欺诈逃税案运作方式。(图源:新加坡内陆税收局)

举例说,A公司取得商品后出售给B公司,而在商品供应时必须缴交消费税,但是A公司的总监却选择闹失踪,拒绝缴交消费税。

商品随后会进一步出售给充当“缓冲”的伪造企业,但是最后都会出口给另一家海外公司,而出口公司会从中赚取进项税(input GST)回扣。

有关的商品甚至会被循环使用,即从海外再次进口到我国“企业”手中,再次重复上述的供应链。

在有些情况下,相关的商品实际上并不存在,而商业交易仅仅是书面操作,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骗取消费税中的进项税回扣。

而在另一些情况下,有关的所谓出口商品,随后也会在没有消费税的情况下,在国内市场中出售,这让诈骗成员能够和有消费税的商品相比,更具优势。

任何人逃税或协助他人逃税的罪行,一旦被定罪将面对不超过所欠税款三倍的罚款,以及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不超过七年的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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