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2016年1月28日,工人党非选区议员贝理安,在国会提问财政部,政府可有监督,国家主权基金淡马锡控股和政府投资公司是否有投资在涉及烟霾问题的公司?

如有,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在这些公司又投资多少?又如何确保他们的投资,不被用来用在支持导致霾害的活动?

当时的财政部长王瑞杰作出书面答复,是这么回答的:GIC和淡马锡的投资是相关公司的责任,政府则监督他们整体表现。两家公司“纯商业基础上运作,以最大化长期的经调整风险回酬。至于公司投资决策,完全独立于任何政府干预。 这是我们致力维持的管理原则。”

声明中称,淡马锡和GIC的投资活动,旨在持续性的基础上确保长期回报。而投资在缺乏环境永续性行为的公司,将对长期投资带来负面影响。

“淡马锡已声明全力响应零焚烧的开垦政策,也呼吁油棕公司和业者这么做。至于GIC也告知政府,GIC在印尼投资的油棕公司,已确认他们遵循零焚烧政策。”

 

从有关答复,再对比贝理安质询,究竟国家主权基金公司有无投资在这些涉及霾害公司?只能说答复是何等委婉迂回,仅表示两家企业“独立于政府干预”、“需最大化长期回酬”、以及淡马锡和GIC都已响应、或确保所投资油棕公司已响应零焚烧政策云云?

所以,究竟淡马锡和GIC,在印尼投资的油棕或种植园有多少?那些新加坡投资的公司涉及霾害?

工人党也配合最近烟霾问题,重新其中一个工人党脸书专页One WP, One SG分享这则2016年的国会问答,即便当时这些企业声明“遵循零焚烧政策,”然而烟霾问题几乎每一年都要来访一次,仍持续困扰国人。

2014年通过《跨境烟霾污染法》

早在2014年,我国就已通过《跨境烟霾污染法案》(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 Bill),允许执法机关惩罚那些在新加坡境外,从事商业活动而造成、加剧本岛烟霾污染的企业。

根据法案,如果空气污染指数连续24小时超过101点及以上的不健康水平,肇事者每天可被罚最高10万元,每次最高200万元。

同时,如果业者在接到预防烟霾通知书后还是无动于衷,每天还可能被罚最高5万元。此外,肇事者也可面对民事诉讼,这类诉讼的赔偿额没有上限,全由法庭裁定。

日前一新加坡子公司被印尼当局封锁

在本月13日,印尼政府也宣布封锁多达29家种植公司,其中有四家马来西亚企业,以及Hutan Ketapang Industri,一家母公司总部位于新加坡的企业。

2015年,印尼执法机构也曾调查一家新加坡公司;当时苏门答腊占碧省居民,甚至集体状告五家种植公司,指他们涉及非法烧芭引起严重烟霾。其中一家被告公司,就是丰益国际集团(Wilm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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