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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海燕:国家美术馆发展项目未涉舞弊

北雁 by 北雁
8月 5, 2019
in 国会, 新闻, 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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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党后港选区议员方荣发今日在国会提问,根据2018/2019财年审计长报告,新加坡文化、社群及青年部 (MCCY)在国家美术馆发展项目上,有1千300万新元因为合同条款中不当的豁免,多支付给承包商,为何被审计长报告指要收回可能已太迟?

对此该部部长傅海燕则回复,在检讨审计长报告后,认为有关合约条款中的豁免未涉及舞弊。她说,该部直接拨款给新加坡美术馆公司(NGS)管理,以达到效率和节约成本效果。

她解释,新加坡美术馆公司及时完成项目,且未超过5.32亿新元预算。

“1千300万元,并不是多支付的款项,而主要是“罚款豁免”(waiver of penalty),特别是针对承包商逾时完工。”

针对审计署报告,她表示文社青部会与新加坡美术馆改进其财务和采购政策。

对此方荣发询问,是否会收回1千300万元的金额?傅海燕则再次澄清,有关款项不是多付款项,而是针对大型项目的豁免。

她称,在和新加坡美术馆仔细检讨审计署报告后,认为“没有理由进行主要的索回款项,且该部也满意有关索讨和合约变更指示,是基于良好理据。”

e审计署报告指出,美术馆擅自同意改变总建筑合约中的一些条款,涉及款额1300万元。不过,拥有这个项目的文社青部迟至去年9月,也就是账款结清后的一年才向美术馆提出质疑。

审计署则责难,到那时候,即便向承包商追讨款项也太迟了。虽然这个项目由美术馆以“担保有限公司”的形式管理,但文社青部仍应设立监管机制。

根据审计署调查发现,“按文社青部与新加坡美术馆所签署的拨款协定(funding agreement),未列明谁有权批准豁免合同条款。审计署抽样检查国家美术馆的403次合同变更(contract variations),最终发现有142次合同变更存在疏漏,涉及金额为1240万元。

此外,亦有监督不力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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