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希望联盟修宪成功通过, 让18岁或以上的青年可在来届大选可以投票。

马国国会下议院16日以211对0反对票,三读通过2019宪法(修正)法案,将合格选民和国会议员的年龄降到18岁,而且在年满18岁就自动成为选民。

国会下议院较早前以同样的211赞成票数通过修宪二读,随后在进入委员会阶段,也没有任何辩论和修正,就获得朝野议员一致通过三读。

这是希盟政府于4月提出修宪,要求回复沙巴和砂拉越“邦”的地位失败后,在此次国会中再度要求修宪,将选民年龄降低至18岁。政府较后接受了反对党提出的选民自动登记和18岁可参选国会议员建议后,成功获得朝野议员的支持。

这也是马来西亚自2008年大选后,在任政府首次成功修改宪法。虽然希盟政府目前还未掌握三分之二的148多数以西,但是此次是获得在野议员的配合,顺利通过修宪。

上次在任政府成功修宪落在2007年,当时国阵中央政府执政时,要求修改宪法,将选举委员会的退休年龄延长到66岁。

Subscribe
Notify of
0 Comments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
You May Also Like

想取得民众对疫苗的信任? 跨政府防疫小组得反思沟通策略

作者: Professor Sattar Bawany 跨部门抗疫工作小组联合主席黄循财传达的信息(指疫苗不等观望者),只能说对于减轻群众的不信任无济于事,也无法达到政府尽快为每人接种疫苗的目标。 公众对冠病19的疫苗不信任问题,是世界各地政府劝服人民接种疫苗的一大挑战,但为何会如此? 公众对疫苗的接受程度,取决于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免疫和卫生系统、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更广泛的疫苗研究。 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影响公众对疫苗决策过程。尤其是对来自其他国家有关副作用的问题(包括有公众接种疫苗死亡案例)的不利新闻,都会影响公众的信任和信心。 遗憾的是,这些问题都会计入有关疫苗可靠性的数据,而科学卫生局也会基于卫生部的专家和医生的建议后给予批准。 我们已经和疫情对抗了一年有余,因此加速了疫苗的开发(通常疫苗都需要数年时间),在如此短时间的开发内,公众难免会对此产生怀疑。 卫生官员需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目前我国公共卫生官员必须克服的最大障碍是,在我国批准使用前,疫苗是否经过适当的安全和有效测试,这也是我国在接种疫苗上的关键问题。 公共卫生机构则必须尽力让人民对假消息“免疫”。欲达目标,政府与人民必须建立真实的信任关系,只有信任才能让人民免受误导。为了解决误导和信任不足的问题,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必须是真诚可靠的。…

New Khoo Teck Puat Hospital CEO steps in; no official statements made on the change

Without much ceremony, it appears that the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CEO) of…

张媛容:疫情当前召开选举有违道义

在野政治人物张媛容律师: 如今,我国面对自独立以来,近乎战时状态的严峻考验。我们正在与看不见的敌人搏斗,对手擅于隐身和难以捉摸。我们的日常作息都被打乱,我们都在坚守一场不知将持续多久的围城。 面对史无前例的时刻,我们都期盼政府领导群众,不得不去信任民选领导人的决断。 直到目前为止,我都赞许领导层应对疫情危机的决策。 然而,尽管我们正专注抗疫,人民行动党政府却揭示未来两个月内可能大选,这太疯狂了,为何要急于选举? 行动党政府的解释是,疫情不会再短期内解决,要选举最好是乘现在。 我不敢苟同。两周前我还认同“当下就做”的原则,但眼见当前举是进展,我认为“暴风前的平静”这个窗口早已过去。我们如今不仅是在抗疫状态,也准备应对战疫升级。现在选举只会分散注意力,尽管当前所有努力都应专注在应对疫情。 选举是民主社会的关键大事。领导人和公民都需要关注选举进程。当选后的领导人有责任再未来五年照顾百姓生活。 如果总理办公室把大选矮化成“例行公事”,把这种头等大事当作一件需要摆脱的麻烦事,形同对宪法中国家价值的背叛。如果当权者和公民都无法集中精神再选举过程,比较负责任的做法就是延迟到更好的时机。 许多关心的公民都疾呼总理暂缓选举,直至危机缓解。即便选举被推迟至2021年4月的法定期限,他们也不会责怪政府。权衡利害关系,我认为我有责任表态支持上述立场。 我坚信我们终能战胜这场危机,充分摸清这个敌人的底细只是时间问题,有效的防疫技术和疫苗终究能开发出来。但奇计只能用一次,所以比较智慧的做法是延迟选举至少一年。 我们国家标榜自己民主。民主是公民们都能选出自己的领袖。如果未来两个月选举,这几乎等同当权者要挟公民:要么选我,要么就任由疫情摆布。当权者如今已在把持大局,大家都指望他们带我们走出危机。如果任何人想利用现状和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现在是最佳时机。…

M Ravi's Press Conference and filing letter of complaint to Law Society of Singapore

~ by Cheong Yaoming ~ Following his legal action against the Law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