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盗用他人信用卡来签订手机配套,被警方逮捕后,今日被控触犯《滥用电脑法令》。
警方于周二(7月2日)发文告指出,一名32岁男子因为涉嫌未经授权就使用他人信用卡资料来购买手机配套,而被逮捕。
警方指出他们于周一(7月1日)接到来自一家电信公司的投报,指在5月22日至6月18日之间,该电信公司接到银行退款要求的通知单,并指有关未经授权的交易设计了多张信用卡。
警方指出,有关交易是为了订购手机配套和购买四部手机,总额高达2600元。
东陵警察局官员在确认了涉案男子身份后,与报案当日将他逮捕,一部手机被充公作为案件证物。
警方表示,他们相信嫌犯曾经参与其他的类似案件。
他今日将以触犯《滥用电脑法令》,而被控上法庭。若罪名成立,他可能被罚款不超过5000元,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若是第二次或重犯并被定罪,罚款将会增加至不超过一万元、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
警促持卡者采取预防措施
警方建议信用卡或借记卡持有者应采取措施,预防未经授权的使用,包括在使用卡购物时,采用一次性密码(OTP)简讯服务进行验证。
持有者也可以选择在使用卡购物或消费后,取得简讯通知的服务。
持卡人受促在发现任何欺诈性收费时,可查看对账单并立刻通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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