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文告,一名28岁男性警员于昨天(16日)晚上9时30分,在义顺北邻里警局,被发现头部中枪身亡。

警方文告指,这名男警曹(sergeant),于昨日傍晚7时30分,到警局上班报到,并从军械库领取警用手枪。

然而两小时后,他被发现在警局休息区,头部中枪,而他的手枪就在他身旁。

他立即被送到邱德拔医院,惟回天乏术,在晚上10时26分宣告不治。

警方罪案调查部门将此案列为非自然死亡案件调查,也排除谋杀可能,而警方目前协助死者家属渡过悲伤难关。

 

如自身或发现身边有陷入情绪困境,或自杀倾向的亲友民众,可直接拨打新加坡援人协会(SOS)24小时热线:1800-221-4444

求助热线:
新加坡援人协会(SOS): 1800 221 4444
 
家庭服务中心:1800 838 0100
 
精神健康协会:1800 283 7019
 
年长者热线(Seniors Helpline): 1800 555 5555
 
关怀辅导热线(中文)(Care Corner ):1800 353 5800
 
妇女行动与研究协会(AWARE): 1800-774-5935
 
Touchline(青少年服务):1800 377 2252
 
叮铃朋友 (新加坡儿童会):1800-2744 788(工作日)
Subscribe
Notify of
0 Comments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
You May Also Like

运我国装甲车抵港未申报 运输船公司和船长罪成

2016年11月23日,新加坡武装部队九辆泰莱斯(Terrex)轮式装甲运兵车,在海外军训结束后由商业运输公司APL的货柜船运离台湾,准备回国。 不料货柜船过境香港时,却因为船只涉嫌未经申报进入香港水域而被查扣,导致装甲车也被扣留逾两个月。 根据香港01新闻报导,有关涉事运输船公司和船长,被香港区域法院裁定“并非根据及按照许可证输入战略物品罪”罪成。 船公司APL CO. PTE LIMITED和中国籍船长潘学军,原声称不清楚船上载有什么货品,也不熟悉香港有关货物管制的法例。 不过, 法官在裁决时指,首被告应清楚,运载超出规定重量及高度的货物,需通知港口,也清楚香港对战略用品的条例,因此不接纳船公司不知道船上有装甲车的说法。 至于次被告船长,法官指装甲车从台湾高雄上货,经内地厦门到港,没证据显示他曾在任何港口下班,可见他一直都是运输船船长,也不认同辩方的理由,即装甲车的包装不会引起船长注意。 装甲车并非置于密封货柜内,上下货都会比一般密封货物费时。即便船长不需亲自填写资料,但战略用品涉及船只和公众安全考量,也关乎政治及区域情报,被告不应将责任推给下属。

University students “experience” dementia

Close to 70% of the 470 Institute of Higher Learning (IHL) students…

Detonation of war relic along Woodlands Road 

A war relic found at a construction site along Woodlands Road was detonated by…

Another Government Investment Goes Belly Up!

~ By Kumaran Pillai ~ Ireland's former state telecom operator eircom appli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