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Land Transport Authority Facebook)

陆路交通管理局周一(3日)发出文告表示,近一周以来,已有20辆个人代步工具(PMD)被充公。

文告指出,近日来陆路交通局派出逾60名通勤执法人员(mobility enforcement officers)在后港、直落布兰雅以及中峇鲁展开取缔行动。自行动以来,已有31起违规案件被取缔。

根据陆路交通局调查,大部分违规案件都装有不合法设备,或在非允许的道路上骑车,如骑士非法行驶重达33.48公斤或28公斤的个人代步工具。

根据在去年5月1日生效的《活跃通勤法案》(Active Mobility Act),电动脚踏车(PAB)和个人代步工具的重量不可超过20公斤、70公分宽和摩多驱动时需限速25时速。

一旦发现违规,初犯将可能面临至少三个月的监禁或罚款5000新元.

陆路交通局呼吁,自7月1日起,所有电动滑板车必须要注册,一旦发现虚假申报电动滑板车,将可能面临至少一年监禁和5000新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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