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年男子在马来西亚柔佛新山买房子住,每天我国和马来西亚柔佛州两地往返,近日通关时引起关卡人员注意,关卡官员随后更在其护照上留下“不能住马来西亚”的字眼。
男子的外甥近日将此事件和“留言”的照片上传到社交媒体上,引起网民的关注。
外甥指中年男子是新加坡人,但是在新山购屋,每天两地来回,但是在上周三准备入境马来西亚时,面对关卡人员的提问。
中年男子讲解了自己的情况后,官员竟然叫它卖掉新山的屋子,搬回新加坡去住,甚至在护照上“留字”。
外甥对此感到不满,因此在社交媒体上帖文,询问是否有明文规定外国人不能在马来西亚购房。
柔佛州移民局受询及时证实有关事件,发言人表示已经联络了护照持有人,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
社交准证仅用于旅游
据我国外交部官网资料显示,我国可免签证进入马来西亚长达30天,而上载的护照照片中,也显示了入境西马半岛30天的准证盖章(社交准证)。
但是一名资深的马国律师则表示,社交准证仅允许新加坡公民到马国旅游,却不是定居。
他指出,外籍人士可申请马来西亚的“我的第二家园”计划,否则外国人只要购屋就能居住,和马国公民又有什么差别。据官网显示,只要拥有一定的财务能力就能申请,我国申请者必须拥有至少11万元的流动资产。
网民表示,其实关卡官员并没有真正做错什么,因为我国公民确实不能借着“拥有屋子”的理由,而居住在马国。
也有网民指出,其实很多人钻法律漏洞,为了赚取小钱,他们将新加坡的组屋出租了,然后在新山购屋居住。这些购屋者的选项住址包括了在新山的新山世纪花园(Taman Abad)和彩虹花园(Taman Pelangi)。
但是,也有网民表示,官员不应该在有关准证盖章下留字,因为这将导致有关盖章作废。他更补充到,唯有官员拒绝让护照持有者入境或取消签证,才能在护照上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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