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3日,新加坡武装部队九辆泰莱斯(Terrex)轮式装甲运兵车,在海外军训结束后由商业运输公司APL的货柜船运离台湾,准备回国。
不料货柜船过境香港时,却因为船只涉嫌未经申报进入香港水域而被查扣,导致装甲车也被扣留逾两个月。
根据香港01新闻报导,有关涉事运输船公司和船长,被香港区域法院裁定“并非根据及按照许可证输入战略物品罪”罪成。
船公司APL CO. PTE LIMITED和中国籍船长潘学军,原声称不清楚船上载有什么货品,也不熟悉香港有关货物管制的法例。
不过, 法官在裁决时指,首被告应清楚,运载超出规定重量及高度的货物,需通知港口,也清楚香港对战略用品的条例,因此不接纳船公司不知道船上有装甲车的说法。
至于次被告船长,法官指装甲车从台湾高雄上货,经内地厦门到港,没证据显示他曾在任何港口下班,可见他一直都是运输船船长,也不认同辩方的理由,即装甲车的包装不会引起船长注意。
装甲车并非置于密封货柜内,上下货都会比一般密封货物费时。即便船长不需亲自填写资料,但战略用品涉及船只和公众安全考量,也关乎政治及区域情报,被告不应将责任推给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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