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近期各界热议的《防止网络假消息及网络操纵法案》,学者刘浩典也加入论战,认为有关法案可能会改变新加坡公共辩论的模式,也担忧会长久下营造自我审查的大多数群体。即使部长不出手,这个群体只要遇到令他们不舒服的事物,就会马上要求动用此法来整治。

他指出,科学领域特别是社会科学的进步,鲜少是因为发现新论据,更多是得益于研究者们不断攻坚和挑战即成的理论常识。诚如物理学家汤玛斯库恩所言,对既定事实(或他称之为典范)的否定,是科学进步的主要动力。

他认为,二元对立区分真假只不过简化了其中的复杂问题,所谓的事实,也是经常经受挑战的。

他前日透过脸书贴文,分享他对新法案的观点。在帖文中也转载了来自网络媒体RICE的文章,分析在新法之下,“自我审查”将成为常态。

刘浩典目前是香港科技大学领导力和公共政策学高级讲师,此前也是李光耀公共政策研究院前副院长,曾在新加坡公共领域服务,包括担任财政部财务政策主任。

刘浩典举例,有医疗学者也认为吸电子烟对健康的危害,不比传统香烟少,且助长吸烟习惯;有者却坚信吸电子烟能助烟民戒烟,至今仍有人在争辩此事。

“如果我写说:电子烟的危害比香烟少、有助戒烟,所谓助长习惯的效应不过夸大其词,所以应该把前者合法化”,“那我算不算散播假消息呢?”

支持电子烟的学者,会把以上三个陈述视为事实;但可能普通民众只是当作一家之谈。再者,新加坡政府严禁电子烟,认为其对健康的危害和传统香烟一样;反观日本不这么认为,英国公共卫生机构却认为,电子烟的危害比传统香烟低95巴仙。

此前,律政部长尚穆根曾指,法案只会对付假消息,不包括个人观点、批评或讽刺。但若照以上刘浩典的陈述例子,他的个人观点中也涵括一些事实陈述,算不算抵触了防假消息法?

“即便部长不会警告我撤下文章,你可以想象一些反对者也会向部长施压。”

他认为,法案带来的其中一个被忽略的深远影响,就是改变新加坡公共讨论和辩论的模式。“好的一面,可能让人在发言前,先想想是否属实;但糟糕的是,与此同时,那些来自保守建制派、自诩为思想审查的卫道者,找到一个可以施压部长的管道。”

“用以迎合党内强硬派”

虽说新加坡的部长决策“相对自主”,但不代表他们能拜托公共舆论的压力。他预感到,部长未来可能会察觉到,偶尔运用防假消息法来奉迎党内强硬派,作为政治上的权宜之计相当有用,甚至是有利的。

这些人士的决策尽管看起来是合理的,但久而久之,却会形成思想封闭、伪善和自我审查的大多数,“当这群大多数群体遇到了令他们不舒服的事物,就会马上要求动用此法来整治。”

不过,刘浩典强调不反对立法管制网络假消息,“只不过现有草案赋予部长太多权力、对于假消息以及何谓公共利益的定义,也太过含糊。”

他认为,即便言论自由也有既定的底线,即不能危害和平和安全。所以,为何法案不干脆赋予更精确的说明,例如阐明法案是特别针对“明显的煽动暴力”、“明显的鼓吹仇恨”等等,反之,似乎法案起草者有意给与部长们尽可能大和自由的行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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