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在下月于国会寻求通过《防止网络假消息和网络操纵法案》。然而该法被指赋予部长过多的权力、制衡机制不足,也引起公民社会的质疑和忧虑。

在上周四(4月3日)律政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出席管理大学对话会。针对一名与会者质疑若假消息来自政府又如何处置,对此他打包票指出,政府并不会凌驾于法律体系之外,完全不受到监督。

反假消息法也被指透过法律刑责,来制造寒蝉效应,造成民众因担忧招惹官司而被高昂诉讼费缠身,而不敢再批评政府政策。

对于官司费的担忧,唐振辉认为,目前国内已有充足的经济和法律援助供有需要者申请,对部长的更正指示作出上诉。

不过,人权律师M拉维就在脸书发文,质疑上述申请法律援助来上诉的实际可行性。

“老实说,我不曾听闻有人申请法律援助来挑战政府的决定。就算可以,还有大部分人都不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没办法这么做。”

在新起草的防假消息法案下,部长若判断某消息为假消息并可能威胁公共利益,就可下达指示要求更正或撤下。

然而,令拉维感到不安的是,假设政府本身,涉及借用官方媒体散播假消息,有关法案却没有明确途径让公民挑战政府。在该法案第61条文下,部长还能发出“免死金牌”给特定人物或机构,比如说,可以发出指示,豁免某部门或官方媒体,不受法案的对付。

他质疑,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负担得起动辄至少八万元的诉讼费,到高庭去挑战部长对假新闻的裁定有误。

去年担任蓄意散播假消息特选委员会主席的张有福曾指出,若对政府的裁定有不满,应有足够的管道,且上诉过程不会太繁琐。

他在昨日也接受《联合早报》采访,认为尽管新法案赋予部长权利,迅速采取措施以维护国家利益,但高庭可对其决定进行审核,而不是由政府全权定夺。

他同意,应允许不满者尽快做出申诉,而不是让他们耗费数年和上千元庭费来打官司。“既然部长有权迅速介入,要求个人或网络平台更正或撤下信息,那另一方上诉时也理应获得加速审理,以确保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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