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电邮易

政府将修订防止骚扰法令,未来恶意”起底“他人隐私(doxxing)、或鼓动攻击对方,都能构成犯罪。透过网络、社交媒体,贴大字报或派传单等公开他人隐私、骚扰他人,可判长达六个月监禁,或最高罚款五千元,或两者兼施。

至于鼓动暴力则可面对最高罚款五千元、或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政府基于近年民间常发生网民资料被“起底”,遭不满者个人私隐在网络和社交媒体被肉搜,诸如姓名、地址、电话工作地点等都被公开,对当事者或其家人造成困扰,其中也不乏被”错起底“的例子。

防止骚扰法令于2014年11月中生效,根据现有法令,受害者如发现有人散播其个人资料的假信息,可向法庭申请撤下相关信息。

修订案将在三方面加强保护受害者,包括制订新罪行、澄清受假信息骚扰的企业,也可诉诸法律,以及扩大针对假信息而发的庭令。

法庭可发出五种庭令,保护受网络假信息影响的受害者:

  1. 停止刊登令(stop publication orders) :停止刊登假信息或大量相似的假信息。
  2. 更正令(correction orders):刊登者须发出更正通告。
  3. 屏蔽令(disabling orders):网络平台须解除可阅读到假信息的功能。
  4. 针对性更正令(targeted correction orders):网络中介须向接触过假信息的用户发出更正内容。
  5. 广泛性更正令(general correction orders):假信息如对申请者名誉构成/可能构成严重伤害,法庭可发出广泛性更正令。法庭也可令第三方刊登更正信息,让公众知道原有信息的错误,或知道更正内容。

偷拍李毅鹏司机被警揭有犯罪前科

不过,针对上月中,涉偷拍总理长子李毅鹏的31岁司机,律政暨内政部长尚穆根则捍卫警方公布有关司机犯罪前科的决定,指出警方提供较全面的解释和背景,符合“公共利益”。

尚穆根认为,此举能让公众理解,警方调查有关司机的理由和背景,如果警方没有揭露他们的安全考量,公众可能会误解警方的行为。

“重要的是提供公众相关的具体事实,以维持民众对警方的信心。”

尚穆根是针对工人党主席林瑞莲的国会提问,作出书面回答。

林瑞莲质问,为何公布有关司机的犯罪记录,执法者和媒体是依循何种准则,以确保在调查和诉讼中不会发布对涉事者造成偏见的信息。

对此,尚穆根表示警方回应了媒体的询问,而他也指示警方陈述有关司机的前科记录,但并没有公开他的姓名。

根据警方声明,指这名司机曾在2014年,在没有获取车主同意,以及在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取走并驾驶车辆,而被定罪。此外,曾因涉入屋行窃被警方警告。

再者,尚穆根解释,警方对外公布的资讯,”都有现有法律需求指引“,也会确保不会对审讯和调查造成偏见。

他认为,基于现今社媒的需求增长,公共机构必须适应更快地更新资讯,并不是所有案件都要等到审讯结束才能对外发布详情。

上述司机是在李毅鹏等候德士时,邀李毅鹏上车并载他一程。对话中司机也再次询问他的名字和总理的关系,询问为何毅鹏一人外出没有随扈,也问要去哪,后者表示放他在东陵路下车,他可以走路返家。

司机则询问是不是因为那里保安森严,而那里的人是否能认得出他。

在闲聊中李毅鹏则表示对于透露自己的私人生活不是很舒服,司机也不再追问。而后话题则转移到李毅鹏收集唱片的兴趣。过程中李毅鹏似乎不知司机正在录视频。

“应保护弱势者”

尚穆根也提到,李毅鹏有亚斯伯格症状,基于他的特殊背景,不论是成人或小孩,在上述情境下都可能曝露在伤害下。而司机也让李毅鹏处在不舒服的情境中,被偷拍和流传于网络。

尚穆根指出,警方也担忧李毅鹏的人身安全,特别是司机询问了李毅鹏的住处和总理家中的保安情况,引起警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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