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在上月报导,新加坡内政部在2017年发布了建造警察海岸卫队(PCG)船艇工程的公开招标,工程合约判给新科工程子公司新科海事(ST Marine)。
不过,新科海事曾在2014年,被揭发高达七名高层涉行贿、报假账,是近几年来在本国发生的最严重贪腐事件。
虽然涉事高层也被定罪,然而这家在淡马锡控股旗下新科工程的子公司,仍能参与在2017年的造巡艇工程招标。同年,该公司涉行贿前高层才刚被定罪。
其中,该公司前财务总监王德莲承认10项做假账控状,被罚款30万元。他被指控与四名高层共谋,贿赂新科海事的客户员工,以确保能成功拿下客户订单。
政府有个禁令裁定常设委员会(SCOD),由财政部副秘书长任主席,贪污调查局(CPIB)负责调查贪腐行为。如经调查涉贪属实,贪污调查局可建议委会对有关涉贪的企业或机构施以禁令,使之不得踏足和参与任何形式的生意业务。
故此,本社曾致函询问内政部、国防科技局和裁定委员会等各造,希望厘清新科海事招标疑点,同时询问何以该公司曾发生贪腐丑闻,仍能获准参与政府招标工程?
回应《海事》 报导刊订户文章
不过,当局并未回函本社,反之回应《海峡时报》澄清此事。有关报导出现在《海时》订户文章。
财政部发言人解释,贪污调查局的调查显示,新科海事高层涉贿案中,并未牵涉政府机构和合约,所以该局并没有建议裁定委会,对新科海事施禁令。
他补充,现有政策是禁止那些在公共工程出现贪腐、导致政府蒙受损失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招标。
照此诠释,似乎意味着贪腐丑闻只要不涉及政府工程、未造成政府机构损失,新科海事仍能继续参与政府工程竞标。
再者,根据国防科技局(DSTA)网站,国防采购也有明确的准则,阐明只要公司被发现涉及贪腐,就会被禁止参与任何和政府的采购和竞标。
“对于操纵竞标、勾结或违反竞争的勾当,政府采取零容忍立场。涉及这类行为的供应商,将不获准参与政府招标。”
左看右看,新科海事似乎都符合这个“条件”。
那么,裁定委会的准则是否该重新检讨?该委会又是根据什么标准,认为只要不受新科海事贪腐事件中的龌龊交易影响,就可以接受该公司继续参与政府招标?
在之前的报导中,我们也发现,根据内政部2018年财政预算财报,有关造海岸卫队巡艇工程合约,预算是2.037亿新元。
根据本社取得的政府电子商务中心(GeBiz)采购招标文件,当时竞标者尚有其他五家公司:达门造船集团(Damen Shipyard)、来自台湾的龙德造船(Lung Teh Shipbuilding)、Naval Group Far East、Odyssey Marine以及新加坡的Strategic Marine。
内政部:3.16亿元包括保修18年运营成本
最终内政部决定,把工程合约判给新科海事,其报价比原本的预算还要高出55巴仙、达到3亿1270万元。
对此,内政部向《海时》澄清,2.037亿元是“发展开支”预算下的资本成本;而最终的3.16亿元,包括新科海事造船成本,加上保修12艘巡艇长达18年的运营成本。
该部发言人也指,招标同时需考量价格和公司经验等因素。
不过,根据造船业专家的看法, 新科海事过去并没有制造铝制船艇的经验。达门造船、龙德造船和Naval Group Far East,都是全球知名、富有经验的造船业大咖。
至于本地公司Strategic Marine也有完善的造铝制船船厂,此前也为警察海岸卫队见了不少船只。那么为何内政部仍割舍其他竞标者,选择了新科海事?
本社此前询问有关工程的进度,内政部也未回应。
再者,我们也不清楚,为何内政部过了许久,才通知其他的竞标者,工程招标已有决定。
有关招标是在2017年7月12日公开,直至同年11月28日截止。但是其他参与竞标公司却是在GeBiz自动发出的电邮通知时,才得知工程合约早已有人标下。
根据2014年政府采购合约条例,招标单位如果已决定了得标承包商,也必须在72天内通知其他竞标者。
然而在上述个案中,其他竞标公司却是在120天后才收到通知。何以内政部过了那么久才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