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局今日发文告,表示同意凯发集团旗下的大泉水电厂要求,延长违约通知的期限至4月30日。
本月5日,公用局就已向凯发的大泉水电厂发出违约通知,要求从当天起的30天内,必须解决违约问题。
该局指出,大泉水电厂无法履行购水协议下的多项合约义务,尤其未能按照需求让水电厂继续可靠运作。
原本违约通知到期期限是在下月5日。
对此,大泉水电厂在本周三致函要求公用局,延长违约通知期限。
该厂提出理由,指由于水电厂目前仍面临亏损,需要凯发的财务支持。
然而,凯发必须先完成重组,即获得印尼财团SM投资的注资,才可能为大泉水电厂提供必要的财务援助。
对此,公用局考量了大泉水电厂的要求,并同意把违约期限展延指4月30日。
此前,公用局表示,收购大泉水电厂的价格将根据购水协议,由独立估价师评估。目前,该厂的估值为负值,即便完成收购,可能还要赔偿公用局。不过,公用局已表明,可以零元收购淡水厂并免除掉赔偿。
截至去年9月底,凯发面对27亿元的负债,去年10月才获得”白武士“三林集团的解救,财团注资超过四亿元,以换取凯发的60巴仙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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