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来,企图自杀或将不再被列入刑事罪,婚内强奸不再有豁免权,而谎称已经采取保护措施或隐瞒性病,促使另一方愿意发生性行为的“性欺诈”行为,将被列入刑事罪。
一旦通过《刑事法改革法案》,让《刑事法典》获得修正以合乎时宜后,以上的事项都会一一落实。
给予治疗开导更恰当
刑事法典检讨委员会建议,为企图自杀者提供治疗和开导帮助或许更为恰当,而不是定罪。政府对此强调坚信生命可贵的立场,但是也接受有关的建议。反之,教唆他人自杀者则罪在难逃,警方将获得宪法赋予权限,介入企图自杀个案,避免伤亡事件。
提倡对等性行为
鉴于婚内强奸豁免权或被滥用,并且保护女性免受另一半强奸的情况发生,政府同意废除有关豁免权。虽然有反对声指出,废除豁免权或会影响婚姻制度,和被滥用引起虚报假案事件的增加,但是政府表示将对所有强奸案件进行调查。虚报假案的人士也会面对执法当局,依据刑事法典采取对付行动。
非自愿性的肛交和口交性行为,一经投报,皆被列入强奸案处理。
同时,政府将对付诱导受害者进行性行为的干案人士。干案者若隐瞒部分详情,或误导及引诱受害者,让后者同意进行性行为,有关的同意将被视作无效,且干案者将被视作构成刑事罪。有关隐瞒或误导的部分包括了,隐瞒干案者行为本质、意图、身份或性病,已经谎称已经做好防范措施。
近年来在西方国家频频传出类似案件,即男女双方同意在惊醒性行为时使用避孕套,其中一方却在中途拿掉避孕套,这可被认为是性侵行为的一种。
政府关注到有关案件的发生,因此新增条文以对付“性欺诈”。
刑事责任年龄提高
另外,基于新加坡十岁以上少年犯罪人数呈现上升趋势,政府接受委员会的建议,将刑事责任年龄提高到十岁。原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为七岁。政府也将设立合适的框架,以便监管七至十岁的犯罪儿童,力求将他们“导”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