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指控本社总编许渊臣,允许《网络公民》网站刊载涉诽谤我国内阁成员内容的信函。后者在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下被提控,将在明早9时前往法庭面控。
总检察署指,本社英语站在9月4日,上载了笔名Willy Sum作者所撰写的读者来函《谢健平脸书贴文的启示》(The take away from Seah Kian Ping’s Facebook post)。
文章内容被指提及“高层腐败”,损害我国内阁成员的声誉。
不过,许渊臣拒绝签署有关提控文件,理由是没有迹象显示,签署了提控文件仅仅是为了表示收到指控,而不是承认有罪。
在刑事法典第500条文下阐明,任何涉及诽谤他人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能面对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至于本名为迪哥达(Daniel De’ Costa)的作者Willy Sum,也遭相同罪名提控。与此同时,也面对违反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
该控状指迪哥达在未经电邮主人Sim Wee Lee的同意下,冒用Sim Wee Lee的电邮账号[email protected],发电邮给《网络公民》。
Willy Sum和许渊臣都在今午被传召录供。根据维权律师张素兰的脸书贴文,Willy Sum获以一万新元保释,明早九点需出庭面控。
在今年9月18日,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援引《广播法》第16(1)项,要求本社在六小时内撤下被指违规的贴文,本社已遵照该局的指示删除贴文。
资媒局在上述文章被移除后,于10月4日报案。警方在11月20日依据庭令,前往搜查本社总编许渊臣住处,并扣押其电脑设备作调查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