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人权律师M.Ravi  翻译:北雁

刑事法(临时条款)(CLTPA)被“临时”延长了六十年,还算是临时条款吗?该法在1955年颁布,就连名称本身都用词不当,新加坡人又再一次被愚弄了。

我们知道,该法赋权部长,未经审讯,就可下令拘留嫌犯。这原本是殖民时代的产物,是为了对应那个时代危机的临时措施。

然而,即便国家独立后,法令还沿用至今,新加坡可说是全球唯一,把一项“临时措施”保留了超过半世纪的国家。

而最近的刑事法(临时条款)修正法案,则针对部长拘留权限附加以下条款:

“针对第(1)分款【拘留令和警察监视】事项,部长的所有决策均为最终决定。”

我已经说过,让部长干预警方执法的角色,很危险。上述条文也把司法机构审查任何拘留案件的权限,排除在外,使得透过司法程序挑战变得极为困难。

简言之,就是压迫基本权利,司法机构也无法、甚至对于审查有关拘捕或警察监视令是否公正,无法起作用。

在我执业期间,曾遇过一些个案、有者年仅19岁,声称自己无辜且被人诬陷。即便辩护他们的证据很无力,但却因为类似上述的法令,他们甚至连在法庭面对审判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既然已经有针对高利贷和私会党活动制定了严法,这种“临时”措施,就不应再扩大并延伸到更广泛的犯罪行为。

刑事法(临时条款)近期的修法, 是对“无罪推定原则”(presumption of innocence)的公然攻击,也严重侵害了司法机构对执法者的监督权限。所有刑法律政从业者,都应群起声讨之。

 

Subscribe
Notify of
0 Comments
Inline Feedbacks
View all comments
You May Also Like

Local wedding called out for wearing Native American headdress for wedding; netizens say ignorance is no excuse

In this increasingly global society we live in, being socially conscious is…

马国上议院正式通过 废除《2018反假新闻法令》

马来西亚正式通过,废除《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该法是在该国前朝政府执政时期,在前首相纳吉领导下推行。 该国首相署部长哈尼巴前日在马国上议院总结时批评,上述法令是国阵时期的恶法,旨在打压新闻自由。 国阵前朝政府是在去年4月3日,在509大选前一个月,匆匆通过《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 该国希盟政府在去年执政后,有意废除该法。尽管去年8月16日,已在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废除提案,不过在9月12日,被上议院以28对21票驳回。 至于马来西亚为何要废除《反假新闻法令》,要回到去年希盟政府开始执政后,声称现有法律已足够应对假消息传播的问题,例如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等。 马国首相马哈迪曾表示,如果制定法律限制人们表达意见,恐怕亦可能遭政府滥用。 新马领导遭记者质问假消息法议题 回溯今年4月,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出席在马国举行的第九届新马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两国领导人在记者会上,同时被记者质问对于防假消息法的立场。 当时李显龙表示,网络假消息都是多国面对的严重问题,不止新加坡,德国、法国和澳洲都有立法对付,连英国也考虑透过司法管制网络假消息。 他解释,新加坡立法前有经过漫长的过程,成立特选委会听证和咨询,希望能在国会通过。 “对于无国界记者的批评我不感意外,他也对我国的媒体管制诸多意见,但我们的目的,是落实能在新加坡可行的方针。” “限制言论法恐遭滥用”…

Bike-sharing ofo licence to operate cancelled after failing to comply with LTA regulations

Chinese bike-sharing company ofo lost its licence earlier this week due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