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及水源部长马善高在昨日于国会答复议员询问表示,政府不宜干预小贩摊位的租金价格,那将影响公平竞争。
同时,政府也不宜对生意不好的小贩给予补助,这么做会对那些在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表现较好的小贩不公平,这也会对附近其他私人经营的食肆不公平。
他表示,市场动力将会为小贩摊位作出公平分配,最终居民将从中受益。
马善高认为,经营模式应该确保租金和成本对小贩是透明和公平的,但不能给予小贩补助,扭曲市场的运作。
不补助小贩免“扭曲市场运作”
他声称,除了执行方面的挑战,社企小贩中心模式整体上是“健全的”,食物价格维持在可负担水平,为顾客提供各式高质量的食物选择,价格一般比邻近的咖啡店和食阁便宜。
“大部分的摊贩的生意也不错,不能让这些成就功亏一篑。政府有在搜集意见,调整模式,为国人改善服务。”
依马善高高见,应让市场“自由竞争”,让市场“看不见的手”自然调节,小贩也算是企业家,也需面对竞争和挑战等风险。
马善高之见,有一半是对的,但是高举“自由贸易”的大旗,至今以来都还是存在争议,在国际平台,强国就很喜欢高谈自由竞争,因为自由贸易主张消除所有限制和阻碍。反之,小国对自由贸易有所保留乃至小心翼翼,深恐财大气粗的强国以更雄厚实力,变相侵蚀掉弱国的财富。
强势社企VS弱势小贩
马善高真的理解,小贩有被放到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去“自由竞争”吗?
如果小贩是自由的企业家,那等同小贩自己就是老板,是老板的话, 对自己的生意理应有最大决策权,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意该怎么做、自己决定几点开始营业、要卖什么。
小贩如果今天心情不好,可以休息吗?照“自由竞争”的概念….可以啊!抱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心态经营,可以吗?可以啊!
可是,自由市场“看不见的手”就会开始生效,顾客会自动淘汰掉他们不喜欢的小贩。小贩经营时间不定,顾客自然会去有开档的摊位用餐;小贩煮的不好吃、偷工减料、不卫生、服务态度差,顾客吃了一次,下次就不上门了。
辛勤的小贩经营摊位,就是为了养家糊口,所谓“手停口停”,小贩真得敢不努力吗?特别是餐饮业本来就竞争激烈,顾客对口味、卫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小贩不得不与时并进。
但是,既然马善高部长认为不该干预小贩摊位租金价格,那为何环境局先前却默许社会企业机构,接管小贩中心后对小贩诸多钳制?例如规定小贩的营业时间、或强制征收洗碗盘费用、做合约的律师费也算在小贩头上,甚至连美食餐点该放什么料也要管?
诚如小贩林家良所言,经营小贩摊位的挑战“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为了增加营收而拉长营业时间,有些小贩做足12小时,有时累到站着都会睡着、回家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倒头就睡。
当其他人还在梦乡,有些小贩天没亮就开始准备餐点,然而开档一直做到中午12、1点,却被认为营业时间不够。
他们绝对不是在散播“情绪化的假新闻”,这些都是他们实实在在的经验。
不对等市场关系更值得关注
管理小贩中心的五大社会企业:肥雄集团、职总富食客、Timbre Group、口福集团旗下子公司Hawker Management,以及Kopitiam集团旗下的OTHM。其中富食客还是官联非营利企业,在1995年创立时旨在为劳动阶级稳定食物价格,并改善他们的生活素质。
然而遗憾的是,从社企小贩中心风波,要不是小贩们、美食家和民众积极反映,我们恐怕难以得知在社企管理下,小贩面对种种不合理的条规,社企给小贩们签署的合约条款也不平等,要请假需要事先通知、也面对不合理租约退租被罚款等等。
马善高部长称需确保社会企业经营模式对小贩是透明和公平的,然而,组织架构完整、也有雄厚财力的社企,对比自能自力更生的个体户小贩,这种不对等关系,才是政府更应关注的。这就好像在擂台上,一方是90公斤的全职拳击手,一方是瘦弱业余拳手,哪有公平市场关系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