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晚报》于本月16日报导,一名菲律宾籍女佣, 受聘为居住在四层楼排屋的家庭帮佣,不过仅做了十天,就对雇主说家太大做不下去而离职。

报导中指,当初花了2048元,通过力业女佣集团,聘请来自菲律宾的詹尼伦(29岁)。詹尼伦在9月1日报到,雇主也支付了首三个月、共1760元的薪水给女佣。

雇主卓太太强调,他们在两个月前搬进杨厝港一带乐舍山道(Luxus Hill Avenue)的四层楼排屋。女佣过来前,也已说明家有四层楼,还有一位88岁高龄母亲,但母亲身体健朗,女佣只是帮忙做家务和煮饭。

卓太太声称未亏待女佣,女佣每天凌晨6点起床,工作至晚上8点多就可回房睡觉,也没有限制女佣使用手机。

晚上10点叫女佣洗衣服

但是,9月10日晚上10时许,卓太太见丈夫出外打球回来,身上衣服流汗湿透,就叫醒女佣帮忙洗衣服。后来,她发现女佣呆站在洗衣机旁,申请委屈,一问之下对方说不想做下去。

卓太太表示对女佣表现满意,建议她多待一个月,双方可利用这段时期互相适应,无奈女佣坚持要走。

“我不想逼她,隔天就带她回去找中介,她跟中介说要离开的原因,竟然是因为我家太大。”

中介在扣除女佣10日薪资后,把预支给女佣詹尼伦的薪水退还给卓太太。

但是,卓太太称中介拒绝将2048元的服务和杂项费全额退还给她,只退回其中的500元。“明明是女佣自己说要走,我竟然得白白损失千多元。”

力业称已向雇主解释合约条款

力业(Nation)女佣集团,则在新闻见报隔日在脸书贴文,指出有关外籍女佣已找到新雇主,也解释该公司的服务合约(SA)是对顾客透明的, 在签约前会向客户解释合约中的条款,包括退款和更换女佣政策。

“有关雇主已同意条款,但是却要求在服务合约以外的全额退款。”力业也声称有提供替代方案,不过遭雇主婉拒。

虽然雇主声称无法索回已缴交的中介服务费和杂费,但是大多数网民在议论此事,则点出雇主本身似乎在女佣8点休息后,还让他去洗衣服。

每周6天、一天13小时打理四层楼住家

女佣詹尼伦从凌晨6时起床,假设一番梳洗和吃早餐后就开始工作,也就是他从早上7时一直工作到晚上8时才休息。照此看来,女佣一整天足足工作了13个小时,而且还要一人承担整座四层楼住宅的打扫、清理等工作。

英文社交媒体reddit的读者也关注此事,有网民就指出:

“从报导的角度来看,雇主似乎因为女佣突然离职,而蒙受损失。从标题来看,就好像在说是女佣嫌屋子太大工作太多而离开。但再阅读内文,我们才知道原来事实是女佣的工时很长。”

雇主预支给女佣的三个月薪水为1760元,等同女佣每月薪资才587元,但是每周却要工作6天、每日13小时,面对的是四层楼住家的帮佣工作。也有网民就质疑,如果住家空间够大,是否还应该再添加人手才比较合理?

网民Reddit-loves-Me则认为,或许女佣对工作负担感到压力,而雇主在他休息后还叫他去洗衣服,成为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衣服不能留到明天女佣工作开始才洗吗?雇主事先有告知女佣住家很大,是对的,但是女佣和其他同事领的薪资一样,所作的清洁工作却比一般人还要多。雇主似乎没有留意到,在员工已经忙了一整天,还唤醒她去做一些琐碎工作有欠妥当。”

不过,他也声明,他只是根据媒体的报导,对此事提出看法,至于雇主和女佣双方是否还另有隐情,则不得而知。

不过,终归而言,我们在劳动市场,也会去判断工作内容和条件,是否符合自己满意的薪资或福利,才决定是否接下工作。

女佣对工作做出了选择

更何况,通常女佣工作一年,首一个月薪资是用来缴交中介费的。他们在家乡也有家人子女要养,有工作绝不会百般推辞。如果失去工作,既要交中介费,家乡的家人在等着寄钱,对女佣来说更是莫大的压力。

故此,女佣突然想换工作,或许有原因,但她也应有权利这么做。然而,现今人力部并没有规范女佣中介公司与女佣之间的劳工契约,虽然在申请工作准证时,中介必须向人力部披露向女佣征收多少中介费,但是每家公司可以自由决定中介费的价格。

“东家不打打西家”,如果换作是我们自身,加入某家公司后才发现是“血汗工厂”,发现一些条件货不对板,工作剥削劳工或过于苛刻,难道不该向有关部门举报,声讨自身的权益?

在劳动市场,雇主和雇员都有游戏规则需遵守。雇员有权捍卫自身权益。据人力中介公司指出,有关女佣詹尼伦在换了雇主后,对工作感到满意。这也是詹尼伦自身的选择权利。

 

 

You May Also Like

PM Lee says PAP will walk with workers "all the way" while continuing to import foreign ones

Speaking at the National Trades Union Congress (NTUC) National Delegates’ Conference yesterday (15…

脚车与罗厘争道案:罗厘阿叔被判监禁7周、罚款500元、禁驾驶两年

58岁“罗厘阿叔” 张胜仲被判监禁7周,罚款500元并禁止驾驶两年,但被告打算对判决提出上诉。 2018年12月22日,当时58岁的张胜仲,和35岁的英国籍脚车骑士张豪宇,在巴西立第三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处发生冲突,两人在事后皆被控上庭。此外,张胜仲也被控于24小时内未向警方报案。 然而张胜仲面对的控状,于去年三月份,遭控方将从原本的“疏忽行为”修改为更严重的“鲁莽驾驶”,指控他突然左转罗厘并撞上脚车司机,导致对方自脚车上摔下,倒在草坪上。当时张胜仲也表示不认罪,坚称自己没触碰到脚踏车。 检方也将被告以前的罪行一并列出如意图伤害罪、非礼罪,并自2000年以来,他也相继犯下超速、粗心驾驶、闯红灯等罪行。 基于被告所犯下的罪行,法官则认为不能同意辩方的说法,但也表示不足以成为蓄意和挑衅的行为,因此将会给予较低的刑罚,也将保释金从1000元提高至6000元。 张胜仲打算上诉 询及判决,罗厘阿叔的辩护律师则表示,当事人打算对判决结果提出上诉。 骑士张豪宇此前承认两项控状:用右手将罗厘左侧镜敲掉的恶作剧控状,导致15元损坏;以及未在车道最左边骑脚车,触犯交通法令。他在今年4月被罚款2800元。

HDB’s lease decay issue should rank high on national agenda as we cannot continue ignoring ‘the elephant in the room’, says WP’s Louis Chua

Member of Parliament (MP) for Sengkang GRC Louis Chua Kheng Wee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