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反驳,公共组屋买家只是租户,不拥有组屋产权的说法,是“不符事实和法理的”,也没有根据。
他提醒,有关住房政策的辩论应该基于事实,而不是误导性的消息。
黄循财在昨日出席公共组屋专业建设高峰论坛。接受媒体采访时,他坚称,不论是私有或公共的租赁产业,买家在租赁期间(period of lease),都能对对自己的产业行使所有人权益。
“他们可以透过出售房产从中受益,或者出租出去。”
他强调,住房政策一直都备受热议,民众可能对它有不同看法,政府也愿聆听各界意见来继续改善。
他指出,自从政府在1967年落实土地买卖计划以来,所有私人住宅地买卖都只有99年的租赁期。这是因为国内土地不足,需要循环利用土地,为将来世代建设足够的住宅。
事实上,在更早前,总理李显龙在上月24日在一项活动上致词时,就尝试反击有关组屋的99年屋契只是长期租约的说法。
李总理:99年屋契“长期租约”不可思议
他直言这种想法“不可思议”,很多私人住宅地契也是99年,但是没人说那是租赁。他边界,公共组屋的屋主,可以自住、转售、或遗赠后代,享有的好处其实比私宅屋主更多。
针对我国为何不仿效他国的廉价租房政策,李显龙则解释,“租户”和“屋主”对待房产的态度不一样。租户不会对房产长期价值感兴趣,但是屋主就会负起维持房子状态的责任,也会捍卫可影响房价的社会暨相关制度。
因此,建屋局宁可提供巨额津贴,把房子卖给低收入家庭,也不以优惠价格出租租赁单位。
他指出,“居者有其屋”计划是我国长期重要国策,让国人能成为这个国家的利益攸关者,觉得这片土地值得他们捍卫,而房价随经济增长提高时,国人也可享受经济增长的果实。
其实,李显龙之言,也呼应了行动党政府长期以来,透过住房和公积金等政策,进行“社会改造工程”的意图。即便屋契99年到期价值归零,他仍必须告诉你,你“拥有”房子,好让民众产生归宿感,愿意把更多心力投资在自己“拥有”的资产上(例如缴房贷、房屋装修等)。
民众“拥屋”确保社会稳定
让民众有事可忙,被房贷压得透不过气的公民就只能努力工作,可确保他们没有心机再去“搞事”,也能保障社会的稳定和降低社会流动程度,这也是国家机器的操控社会的手法之一。
随着民智渐开,加之生活负担越发增长,越来越多民众对政府透过政策操控民生的手法,早已充满疑问。例如有网民就直接拿出公共组屋租赁文件,指出字面意义也令人感到混淆,例如使用“租户”而不是屋主,再者若要把房子租给人,还得向真正的“屋主”— 建屋发展局报备。
若回顾房地产专家邱瑞荣,早前在《海峡时报》的文章,就提出不论国人和政府,都必须重新审视所谓“拥有”组屋的思维,同时也应避免使用如“购买、出售”、组屋“拥有者”等引起误会的字眼。简言之,政府必须对人民诚实,也应检讨组屋是否适合作为抗衡通膨的投资资产。
我国公共组屋政策造就超过九成的拥屋率,曾经走在许多国家前端。但随着时局变化,特别是社会结构、国民收入模式、通膨等因素影响,政府若没有考量加在民众身上的种种负担,硬要民众把房产看作可增值资产,始终无法让人信服。
黄循财部长欢迎民众提出不同看法,不过就目前来看,公共组屋政策的争议还会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