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网络假消息问题的国会特选委员会,于本月19日将涵盖22建议、厚达300页的报告提呈国会,其中阐明蓄意散播网络假消息对新加坡构成的威胁,并建议多管齐下应对问题。
政府原则上接受这些建议,并考虑立法制裁散播假消息者,并建立有公信力的信息求证联盟,及时推翻假消息。
特委会主席张有福表示,特委会有10名委员,一致同意报告内容。
切断散播假消息者收入来源
特委会理解,针对严重且普及的课题,没有单一解决方案,必须有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其中包括立法管制,对蓄意散播网络假消息者,展开刑事制裁,并切断他们收入来源。
特委会成员、通讯及新闻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普杰立医生:
“特委会从陈情书及听证会中搜集到的证据显示,蓄意散播网络假信息现象对于我国而言是“切实且严峻的问题”,威胁国家安全。
蓄意散播网络假信息者“占据上风”,因为相较于事实,这类信息传播得更远更快,且较难根除。
需力度相当的措施,来对抗这种不对称现象。我们也研究了英法等国的做法,尽管各国想法不尽相同,但大家原则上都同意,今时今日的法律必须更新,以适应数码时代。”
法律不是万灵丹
但特委会也强调,法律既不是万灵丹,也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将所有假信息的散播列为刑事罪。
特委会也支持由本地各媒体机构及科技公司等不同领域的伙伴,组成信息查证联盟。它认为多方合作可提高联盟的公信力,有助各方揭穿假信息。
至于政府应在多大程度上参与联盟的运作,特委会坦言,供证者的看法不一,但都认为联盟须具有一定独立性和能力,并致力于向公众传递真相。
另一方面,特委会特别附上七页附录,针对历史学者覃炳鑫提出三大指控:呈报不实学术身份、供证不准确以及涉嫌和国外肇事者,企图“颠覆”本地议会程序。故此,不把覃炳鑫的意见纳入报告内。
国会是在今年1月一致通过成立特委会的决定,研究蓄意散播网络假信息问题,从而建议合适的应对方案。
特委会随后进行公开咨询,征集到170份陈情书,并在3月下旬召开了为期八天、总计50多个小时的听证会,共有65个机构和个人供证。
特委会成员包括:
- 特委会主席:国会副议长张有福
-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
-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兼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李智陞
- 教育部兼通讯及新闻部高级政务部长普杰立医生
- 裕廊集选区议员拉哈尤-玛赞
- 马林百列集选区议员谢健平
- 内政兼国家发展部政务次长孙雪玲
- 律政兼卫生高级部长唐振辉
- 反对党代表:工人党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毕丹星
- 官委议员代表:谢邕邕
特委会的22建议:
培养知情公民:
1)透过公共教育,传递辨识假消息的技能和意识
2.)政府应为创新和普及化的基础教育倡议提供支持
3)新闻机构、科技公司和高等学府,应加强记者在数码新闻环境下获取精准信息的能力
4)记者本身应提升核实网络消息能力,并清楚假消息散播运动如何运作
5)主流和替代新闻平台,都应抱持同样的新闻操守,确保公正、准确和有公信力的报导
6)政府应考量如何为第三至第五项建议提供支持
加强社会凝聚力和信任
7)推广社会凝聚力的组织和机构,应澄清假消息,避免影响社会和谐
8) 政府应考虑支持和开展,了解社会脆弱性的研究
9)公共机构应尽可能及时向公众传达资讯,以澄清网络假消息
10)公共机构应检讨目前沟通机制,例如是否足够透明等
鼓励核查事实
11)媒体机构和其他领域伙伴,应考虑组成事实核查联盟,以迅速和可靠地揭穿网络假消息
阻断网络假消息
12)政府应考虑立法,以迅速阻断假消息的传播和影响
13)政府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选举公正
14)政府应考虑实施监测和预警机制,以评估何时对网络假消息的传播进行干预
15)政府应考虑立法,在必要时阻断假消息传播者的数码广告收益
16)蓄意传播假消息者应面对刑事制裁
17)科技公司应采取积极行动,尽量避免网络假消息,在其平台上被放大
18)科技公司应制定措施,协助用户评估信息可信度,和解释假消息如何传播,以辅助相关研究
19)科技公司应展示公信力和透明化,交代网络假消息在其平台的散播程度和性质
20)政府应考虑立法,以其他方式对科技施行监管,以达成第17至19项建议
21)政府应探讨,如何支持创业公司和其他企业,研发可保障网络生态诚信的科技
抵消对国家安全及主权的威胁
22)政府应制定针对国家级战略和协调方式,打击由国家资助的散播假消息活动
民众也可前往国会官网,或点此链接,下载完整的国会研究蓄意散播假消息特选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