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建屋发展局数据,我国有总数5万7819个公共租赁组屋单位,其中有半数租屋者已住了10年以上。
建屋局发布的2016/2017年度统计显示,有四分之一租屋者,在现有单位住少过五年。《海峡时报》引述建屋局数据,现有租屋者平均年龄43岁,而单身人士近四成,他们是单身联合住房计划申请者,或同住家人已过世。
去年,有4336人向该局提交租屋申请,而获批准为3千799人。在过去五年,有3千租屋居民,成功购得自己的组屋。
与总数约为95万座的出售式组屋相比,出租组屋单位占比仅为6巴仙。但是,新加坡国立大学社会学系陈恩赐副教授称,长期住在租赁组屋,可意味着根深蒂固的贫困问题没有解决。也有其他因素,例如财务状况、家庭问题等,促使居民继续租屋。
在政府租赁组屋计划下,提供无法负担拥屋的家庭租屋。家庭月入少于1千500元,即可申请租用。取决于单位大小,及申请者是否享有房屋津贴,月租从最低26元至275元不等。
这意味着,这半数仍未拥有“自己”房子的租户,可能来自中低收入群体。思及他们当中可能还有家庭子女,说明他们可能同时面对低收入瓶颈,以及生活成本高涨的压力。
已故资政李光耀曾坦言,政府从未想过要把组屋出租给人们,而是鼓励大多数人民自掏腰包买屋,以期实现居者有其屋,避免人民过于依赖政府长期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