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五(6月8日),蒙巴登国会议员林谋泉一则解释为何前囚犯不适合担任民居保安的脸书评论,引来网民抨击,除了愤慨林谋泉言论已偏离黄丝带运动的精神,也认为政府带着有色眼镜标签有前科者,打击他们重新展开新生活的信心。

林谋泉强调,要警方给第二次机会,说易行难。“如果你是公寓的居民,你会放心让一个在不久前(2016年)有犯罪记录的人当保安吗?有些人不介意,但其他人会。试问有多少家长会让小孩向一名前娈童犯学游泳?”他建议这名前囚犯可以在其他领域如销售或餐饮业任职。

事缘人民党成员乔立盟于本月6日在个人脸书专页揭露,一名居住在波东巴西的居民,在刑满出狱后一直寻找工作。他向新加坡警察部队申请保安执照时,后者鉴于他有前科,以“非恰当适任者”(not a fit and proper person)为由拒绝他的申请。

待业半年  要养4子女

事主向乔立盟申诉,申请德士执照也因有前科被拒。即使已通过保安课程,申请保安执照的过程仍被警方回绝。约30余岁的事主育有4子女,半年来一边找工作,一边打零工养活妻儿,若一直未有稳定收入,一家生计令人堪忧。

据乔立盟指出,事主是前正规步兵,只因在2016年不满妻子被搭讪,而殴伤一名建筑工友,致使事主被判入狱6个月。

乔立盟抨击,去标签一名已为自身错误服刑的公民,新加坡警察部队的行为是无根据的。“如果警方要拒绝他的申请,去标签他“非恰当适任”的保安人选是没有必要的。就让他有第二次机会,为他过往的过错将功补过,继续为社会贡献一份力。”

受网民围剿的林谋泉,则在昨天(6月10日)于个人脸书再发贴文,呼吁网民“拥抱恰当的对话沟通方式”,并批评‘网络公民’媒体的网民留言“恶毒”。毫无疑问,《海峡时报》也乘机护主,大幅报导此事

林谋泉重申  警方需考量前罪犯会否重蹈覆辙

在个人贴文中,林谋泉先强调,帮助前囚犯重新融入社会,开启新人生,正是黄丝带运动的初衷。但随后补充,一些工作确实不适合让刚出狱的囚犯参与,“好比我先前举例,娈童者不适合去教孩童游泳,企业也不会让缺诚信者掌管财务。”

他补充,同理,我们不能接受有攻击刑事罪前科的人被雇用为保安。警方的考量是:他们有没有可能重蹈覆辙?例如因无法控制个人情绪,再度重犯,袭击理应由他保护的居民?届时警方也需担起责任面对民众的怒火。

林谋泉:不回应网民恶毒批评

林谋泉的贴文以理性对话,“诅咒和蓄意羞辱与你意见相左的人,并不能改善体制。”作为结语。言下之意,既是剑指所有在‘网络公民’留言的网民。

然而,是否所有本网媒的网民,都如林谋泉所言?且看小编节录的部分‘网络公民’脸书专页的网民留言:

Izack Chee:的岳母大人几年前也面对同样问题,她当时67岁,也完成了保安员训练,却无法拿到执照,只因为她在学生时代曾支持福利巴士工潮(1955年),有被捕记录。看看我们的政府,多小气!

Tim Lim:黄丝带运动形同虚设,呼吁私人企业给前囚犯机会,但是作为政府机构的警察部队都不给,双重标准。

Nathan Joseph Ramalingam:我不认为这男人积极找工养家有何不对?看见自己的爱人被搭讪,哪个男人不会出头保护?

BobbyTeo:作为青年公民典范的政治领袖,你(林谋泉)理应仗义执言。社会偏见固然存在,但是若一名只想走出错误,找工作养家的前囚犯,你却没有为他捍卫权益,请他到其他领域找工作只是藉口,因为你不曾了解他在其他工作领域是否能够胜任。如果他前去你的服务中心求助,满怀希望以为议员阁下您会帮助他,在了解他个人生活状况的情况下,还会拒绝他吗?

小编在阅读以上网民言论后,很难找到任何诅咒、羞辱林议员的字眼,各位看官你们认为呢?

当然,这不是林谋泉第一次引起争议。在2010年,他向中文媒体发表声援梁智强的言论,指后者对“婚外情已忏悔,应该被原谅,一个拥有辉煌事业的男人,发生这种情况情有可原。”言下之意,似乎暗指婚外情属正常现象,立即引起网民声讨。但随后,林谋泉又责怪是媒体扭曲其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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